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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離職沒還門磁扣! 打石工找友偷老東家
離職沒還磁扣,闖老東家行竊!新北市樹林一間工廠,日前遭竊賊闖入,偷走裝潢工具,現場沒破壞痕跡,警方研判是熟人,果然監視器拍到的嫌犯,被認出是離職員工,當初員警以車追人,先抓到共犯,再查獲黃姓主嫌,只是他矢口否認犯案,直到老闆到派出所勸他改過,才落淚坦承。
凌晨一點多,昏暗的工廠大門前,隱約看得出一名男子出現,當時他已經搜刮完值錢的物品,推著小推車離開,而這段上小貨車的監視器,讓被害人認出下手偷東西的,竟然是已經離職的前員工。
工廠老闆林銘鎮:「木工的釘槍這幾樣,還有四台的雷射水平儀。」
老闆說,因為從事裝潢和營造工作,材料和工具都放在廠房,黃姓前員工本來是派遣工,因為覺得對方工作認真,才讓他轉正職,沒想到嫌犯離職時,把開門磁扣拿走,夥同共犯一起行竊。
主持人:「有沒有刺激,沒有說不刺激。」
今年公司春酒,戴帽子的嫌犯站在最左邊,當初也是他從被害人手中拿走最大獎,男子原本都不認罪,直到被老闆苦勸,才落淚坦承犯案。
工廠老闆林銘鎮:「過年沒錢,我也先拿給他,那個喝春酒最大獎也是他領,(真的喔?),對!說老闆對你一視同仁,我希望你好好的想一下。」
被抓的黃姓男子今年41歲,有毒品前科,從事打石工的他是通緝犯,在被害人公司做不到兩個月,當初他把工具拿去跳蚤市場變賣,20多萬的東西賤賣兩萬元,警方一開始的方向就正確,傾向是熟人所為。
雖然嫌犯居無定所,但警方掌握行選購指南暢銷排行 蹤後,成功抓人,老闆雖然肯原諒,但竊盜是公訴罪,而這小小的磁扣,往後勢必得收好,就怕損失更大。
教育部。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3月7日行政院會通過《教師法》修正草案,針對草案內容,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(全中教)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,支持依法處理不適任教師,但此次修法將教師擔任行政工作列為義務,顯見缺乏與教師專業團體討論協商,不但不能解決「行政逃難潮」,甚且為校園內工作分工製造糾紛,批「修法羞辱教師專業,是國家毀滅的開始」。全中教表示,依法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是全民共識,全中教不反對。但在現行機制下,將不適任教師問題全數歸咎於校園內的「師師相護」,而以為改組教師評審委員會、引入校外學者專家就能解決問題,也是過於天真和簡化問題的。.inline-ad { position: relative; overflow: hidden; box-sizing: border-box; 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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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media screen and (max-width: 320px){ .inline-ad{margin: 0 -10px;} } 全中教認為,需要加強提報不適任教師的的審議機制,再者所謂「不適任」的法律定義與教師應遵守的法律規範需明確化,否則單單只是引入校外專業人士,可能淪為民粹。全中教指出,此次修法將教師擔任行政工作列為義務,除了顯見的立法粗糙之外,執行成效也堪慮。教師專業養成過程中缺乏行政所需的相關行政、法律訓練,且教育行政事項爆量、動輒有違法之虞時,將此類專業工作訂為義務,無疑是提油救火。且依據教育基本法第8條教育人員之工作、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,應以法律定之,教師的專業自主應予尊重。「強迫教師做非屬其專業之工作,顯已違反教育基本法。」全中教認為,行政工作是教師的「兼任」工作而非本職,正本清源之道並非修法,而是避免不必要的繁瑣行政作業負擔、增強校長行政領導能力、提高擔任行政工作的誘因與榮譽感,才是釜底抽薪的方法。全中教表示,若修法強化教師申訴及救濟制度,相信多數教師給予肯定,然教師勞動人權,勞動條件變更時,應與教師協商,這是民主社會之勞動人權。且改變的同時,應考量是否落實教育品質的提升?具體施行方式是否可行?該會強烈主張各項改變及施行細則,教育部應與各教師工會進行專業對話,並共同研議後使得訂定之。教育部昨天則回應,現行教師法第17條即規定教師負有「擔任導師」及「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、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」等義務。修正草案是為使上述文字中的「參與行政工作」更為明確法,才明列「擔任行政職務」,以避免執行的爭議。實務上學校行政職缺有限,不可能強制每位教師都擔任行政職,校長仍需依校務推動理念和需求,尋找適合的人選�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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